重病夫妻一家6口住60㎡老宅,分配新宅基地被拒,称确权出错,寻求公正解决。

图片[1]-重病夫妻一家6口住60㎡老宅,分配新宅基地被拒,称确权出错,寻求公正解决。-春天资源分享网 图片[2]-重病夫妻一家6口住60㎡老宅,分配新宅基地被拒,称确权出错,寻求公正解决。-春天资源分享网 图片[3]-重病夫妻一家6口住60㎡老宅,分配新宅基地被拒,称确权出错,寻求公正解决。-春天资源分享网 图片[4]-重病夫妻一家6口住60㎡老宅,分配新宅基地被拒,称确权出错,寻求公正解决。-春天资源分享网近年来,林先生在申请宅基地的问题上屡遭困扰。他和妻子身患白血病和恶性肿瘤,全家六口人仅居住在60平方米的村宅中。为了防止病情交叉感染,林先生申请新的宅基地,但这一请求多年未得到满足。

2024年6月,当地政府回复称,林先生已继承父母的房产,房屋产权已登记在其名下(证件尚未发放),因此其申请分配宅基地的请求不够充分。

对此,林先生表示不满,“这处村宅是我父母让我住的,他们还健在,怎能说我已经继承了?”他以宅基地申请未在规定时限内得到审批为由,将此事逐级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已决定受理此案。

村民口述

林先生的父母用20多年时间建造新房供大儿子居住

大儿子婚后育有四个孩子

1985年出生的林先生是广东省汕头市西胪镇埔尾村的村民。他提到,自己的父母一直在埔尾村生活。上世纪八十年代,林先生的父母经济状况较差,他们住在一处30多平方米的村宅中。1984年,父母在村里购买了一块40多平方米的宅基地,并开始建造新家。

林家居住的矮楼

“我们的新居大约在2008年左右落成,从动工到完工历时超过20年,这主要是因为我们家的经济状况不佳,房子的建造是分阶段完成的。”林先生这样讲述,“这座新居占地面积超过40平方米,是一座小型的两层楼,总面积超过60平方米。”

林先生的父母共有三个子女,他是家中的长子。他回忆说,2008年新房建成不久后,他就计划结婚,父母便将新房分配给了他和妻子居住,“而我的父母则带着弟弟和妹妹,继续住在3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里。”到了2012年,弟弟也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父母便带着妹妹搬出了老宅,转而租住在村民的房屋中。

图片展示了住宅内部景象

林先生说道:“尽管我父母未曾入住过新房,但那块宅基地确实是他们的。”自与妻子结婚以来,他们育有四个孩子,原本60平方米的住宅因此显得拥挤不堪。

疾病降临

六口之家居住于60平方米的乡村宅邸,易发生交叉感染

“宅基地的登记在我名下,我无法再申请新的”

2022年,林先生被确诊患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到了2023年,他的妻子也被诊断出患有恶性肿瘤。在对抗病魔的过程中,他逐渐认识到,由于家中空间有限,家庭成员众多,一旦孩子感冒等,很容易导致交叉感染。

林先生不幸被确诊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他表示,希望申请一块更大的宅基地,以便建造一个拥有多个房间的村宅,以防止交叉感染。林先生经过查询得知,广东省的村民每户可拥有一块宅基地,具体面积因地区而异:平原和城镇郊区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为150平方米以下。

然而,林先生面临难题。2020年,埔尾村委会在宅基地登记时,将林先生实际居住的村宅登记在他的名下,这使得他无法申请自己的宅基地,因为“这块地和村宅都属于他的父母”。

林先生向埔尾村委会负责人和西胪镇政府负责人寻求帮助,但他们建议他租一间房子,却无人愿意出租给他。

尽管投诉无果,林先生在2024年6月通过政务平台投诉,要求解决宅基地问题。6月21日,汕头市潮阳区政府回复称,将安排相关部门与埔尾村一起研究此事,如果政策允许,将优先为他申请分配宅基地。

此外,经调查,林先生一家六口目前居住在埔尾村一栋占地4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60多平方米的2层自建房中,这是他继承父母的物业,房屋已确权登记在他的名下(证件尚未发放)。因此,林先生要求分配宅基地的诉求不符合条件。

关于林先生宅基地申请未按时审批的行政复议情况

林先生因宅基地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审批,对此提出异议,并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然而,这两次诉讼均未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宅基地的分配属于农村村民集体会议讨论决定的自治事务。埔尾村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其宅基地分配的行为属于村民自治的范畴。因此,村委会在宅基地管理方面的行为不属于行政管理的职责,依照法律规定,这类行为不在法院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内。

随后,林先生于2024年8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2024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这一再审申请。

林先生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再审请求,并对潮阳区政府关于其继承父母房产的说法提出疑问。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行为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林先生指出,尽管潮阳区政府宣称他已继承父母的房产,但他的父母目前仍健在。

林先生还提到,尽管他的父母拥有两处房产,面积分别为30多平方米和40多平方米,但根据当地法规,丘陵地区的村民最多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120平方米的宅基地。因此,他父母拥有的房产并不违规。

林先生声称,村里错误地将他父母的宅基地登记在他的名下,导致他无法正常申请自己的宅基地。他引用了广东省司法厅官方公众号“广东普法”于2023年7月18日发布的文章《农村“一户多宅”应如何认定?宅基地的常见法律问题》,其中指出,农村地区即便有多块宅基地,只要总面积不超过当地规定的总面积,也属于合法情况。

村干部回应称,村民申请宅基地有相应的标准,林先生目前的房子是他实际居住的,他的弟弟和父母也有自己的住所,因此村委会无法批准他的宅基地申请。村干部还表示,林先生在生病后,村委会已经为他办理了低保,并免除了他孩子的学费,提供了重病帮扶,每月补贴近万元。

西胪镇政府一负责人表示,林先生每月可领取约9700元的补贴。虽然政府对林先生的病情表示同情,但认为他的某些要求和逻辑并不合理。负责人提到,政府曾尝试帮助林先生租房,并协调了一间办公楼供他使用,但他都没有接受。他还提到,村里有一处200多平方米的老村委会,足以供林先生居住,但他却坚持要求政府提供其他地方。“在村里,宅基地资源是有限的,而且部分家庭的居住空间并不充裕。我们给予了他,旁人会如何看待?”负责人无奈地表示。林先生认为房屋确权存在错误,拒绝合作进行确权。然而,那栋房子实际上是他所居住的,村中许多人的房屋不都是继承自父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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