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仅十几岁的少年,竟因支付了一千元车费后,结束了自己的年轻生命。而这场悲剧的当事人之一——司机,也首次公开发声

图片[1]-一名年仅十几岁的少年,竟因支付了一千元车费后,结束了自己的年轻生命。而这场悲剧的当事人之一——司机,也首次公开发声-春天资源分享网

郭富的离世对家人而言,无疑是一记沉重的打击。郭富的哥哥郭伟透露,今年3月29日,郭富在上海虹桥火车站乘坐出租车前往浦东新区时,误将原本的100元车费支付成了1010元。尽管他试图向司机索回多余的钱款并报警,但均未成功。郭富于4月3日与家人失去联系,4月6日凌晨在苏州穹窿山自杀。在此期间,郭伟在上海和苏州两地多次报警寻找弟弟,直到4月9日弟弟的遗体被发现。

4月18日,郭伟委托律师对司机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道歉并退还多收的车费。7月16日,案件在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外高桥法庭开庭,但司机未出席。代理律师李律师告知郭伟,法官要求补充证据,目前案件正在等待再次开庭。

7月29日,我们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司机王铭,并在31日于他的四川江油老家见面。在两次对话中,王铭否认了网络上关于他不归还钱款的指控。他声称,车费实际是110元,他收到的1010元转账中包含了郭富下车前与他换的900元现金。他还提到,他在给法院“案沪通”的留言以及与法院工作人员的通话中,都提到了“套现”的说法。

郭伟对王铭的说法表示怀疑,认为“这根本不可能”,并质疑为何郭富要留言索回、报警,最终选择自杀,“现在他觉得人死了,死无对证。”从3月29日郭富抵达上海至4月3日失联期间,他在上海与堂哥同住,堂哥也曾陪同他因车费问题到派出所报警。7月31日,堂哥在微信上告诉郭伟:“他(郭富)浑身上下一块钱现金都没有。”

郭家亲属表示,过去两三个月内,他们多次拨打司机王铭的电话,但只接通过一两次,每当提及多付钱的事,对方就挂断电话,后来总是显示“正在通话中”。截至目前,郭家亲属与司机王铭未曾见过面。对于郭家提出的道歉要求,王铭回应称:“永远不可能,这一辈子都不可能,我凭什么道歉?”

王铭表示,他回到四川老家已经三个月。他今年51岁,此前在江油本地开了8年网约车。2024年7月初,他向上海某汽车租赁公司承租了一辆荣威i6EV电轿车,开始在上海跑网约车,不到10个月。他表示,自己离开上海的原因并非是郭富的事,而是今年4月10日发生的追尾事故后,与租车公司在4月24日产生了押金纠纷。8月1日,该租车公司的经理表示,他们已配合相关部门处理此事,不便多谈。

3月29日晚,郭富在给王铭的1010元转账记录中留言:“你好我这边付多了,能不能给退回来。”据郭富家属讲述,司机没有理会这个请求。王铭说,当时他没看到郭富的那条留言,上周看到新闻后,他也不知道如何找回这条消息。7月31日,我们在与王铭见面当日,发现他手机中的“微信收款助手”聊天界面,并未显示出2024年8月5日至2023年6月23日期间的任何记录,且没有其他途径可以查看那则

图片[2]-一名年仅十几岁的少年,竟因支付了一千元车费后,结束了自己的年轻生命。而这场悲剧的当事人之一——司机,也首次公开发声-春天资源分享网在两次与王铭的交流中,他反复强调,郭富并非因为支付错误,而是因为“套现”——私下商定110元车费,并在下车时给了对方900元现金,总计转账1010元。

王铭回想起接送郭富当天的行程和细节:

网约车行程截图显示,3月29日15点09分,他接到了一单从上海虹桥火车站出发的订单。到达“网约车P9地面1层上客点”后,他给乘客打电话,但对方在另一个口子,不便前来,因此取消了订单。他估计,从接单到对方取消,大约有半小时。他在上客点附近等待新订单,但未能接到,于是下车揽客,询问是否有乘客需要乘车。

随后,他遇到了郭富。王铭表示,一个年轻人拉着行李箱询问去浦东的费用,他回答按照单子上显示的价格(通常为130到150元),对方砍价到100元,他不同意,最后对方提出110元。他心想能顺路接机场大单,便同意了。

王铭自述,到达目的地后,郭富下车前问他是否携带现金,他询问原因,“他说都要5点啦,手机也快没电了,一会儿要用钱,还得去找人。我说要多少,他说千八百就行。”王铭回忆,他给了对方900元。

王铭回忆,郭富坐在后排右座,性格内向,车内两人偶尔交谈,但不多。关于王铭自述发生在车内的换钱一事,他表示没有录音证据,下车揽客前,他就关闭了平台接单。

他的解释是:“网约车只有在拉人的时候、订单响的时候,才会连接行车记录仪,平时不拉人的时候都是静默的。”他也不记得自己是否和别人提过和乘客换钱的事。

郭富去世后

郭家亲属不认同王铭的说法。

对于王铭提到的“换现金”,7月30日,郭伟表示,弟弟没有使用现金的习惯,现场遗物中除了衣物、两部手机等,并无现金。他也查看了弟弟微信上最后几天的消费记录,包括从上海到苏州的网约车300多元、苏州宾馆每晚几十元、农药12元、买水果的钱、前往山上的网约车十几元,以及最后200多元的余额。

至今,郭家亲属们仍然认为,郭富自杀的原因与3月29日多付的900元车费有关。

郭富的堂哥是首先发现他失联的人,郭富比堂哥小三岁,之前曾跟随堂哥外出打工,去过太原、长沙、深圳等地。郭伟称,4月3日晚8点多,他接到堂弟(郭富堂哥)的电话,称弟弟不见了,找不到,给他打电话也没接,还有轻生念头,之前说过“我必须去死”的话。后来,他从堂弟口中得知弟弟多付钱的事。他转述,堂弟安慰过郭富:咱上个班再把这钱挣回来就行了,你别想太多了。

弟弟失踪当晚,郭伟在异地报警并请求协助定位。次日早晨9时过后,郭伟乘坐高铁从河南前往上海,再次报警,但被告知由于“天眼”监控系统无法捕捉到弟弟的行踪。4月5日,他再次前往派出所请求帮助定位,被告知权限限制,需由家属自行前往小区物业查看监控。从上午10点持续到晚上8点,郭伟最终发现了弟弟的身影。

监控录像显示,4月3日上午11点37分,郭富出现在一楼电梯口。随后,通过警方对路面监控的检查,发现他离开小区后上了一辆网约车。警方联系司机后得知,郭富当时去了苏州穹窿山附近。郭伟随即前往苏州,并于4月6日凌晨3点左右到达穹窿山,随后报警,并展开监控查找和定位工作。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郭伟连续寻找了三天,直到4月9日晚上11点多,才收到弟弟不幸去世的消息。警方告知,郭富遗体旁发现了一瓶“敌敌畏”。

尸检报告表明,郭富是在4月6日凌晨2点到6点之间服用的农药。当天凌晨4点11分,他曾向同学发送语音消息,表示自己已喝下敌敌畏。家属们推测,他可能是凌晨3点多服用的,那时正是郭伟刚抵达苏州的时间。

4月10日下午,郭富的哥哥、姐姐和母亲在苏州殡仪馆举行了一场简短的告别仪式,之后将遗体火化。当晚,他们带着骨灰盒乘坐高铁返回家中。11日清晨,郭富被安葬。持续的争执

截至目前,郭家成员与司机王铭尚未有过会面。王铭回忆,大约在7月24日,他通过新闻报道得知了郭富去世的消息。他表示,自己曾接到过有关车费的询问电话,在听到对方骂人后便直接挂断了电话。

然而,郭伟声称,5月份他给王铭打电话时已经提到了弟弟自杀的事情。“我说我弟弟在你这多付了钱,你没退给他,他自杀了”,“他(王铭)说他不认识,然后挂了电话”。对此,王铭表示没有印象,并否认在电话中听说对方自杀:“但我告诉你,就算他说‘人死了’,当时我也不相信。”

郭富的姑姑提到,她也曾尝试联系过王铭,“我说多付给你的钱,还没说完呢,他就挂了。”此后,她和其他家属都未能打通王铭的电话。

王铭透露,自5月起,由于多次接到来自河南的电话和短信,他已让别人为他设置了陌生来电拦截。目前,他的手机仍然设置为“骚扰拦截”,只能接听白名单内的电话。他还表示,自己的电话号码已被网友公开,由于近期骚扰电话过多,手机号曾被“自动封号”,他需携带身份证前往营业厅重新解封。

由于手机设置了“骚扰拦截”,王铭未能接到原告代理律师和法院座机的电话。他也未能出席今年7月16日在上海开庭审理的案件——郭富的父母以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起诉王铭。他们要求王铭道歉,并返还多付的钱。

王铭表示,他在法院发来的短信中看到过开庭日期。6月初,他收到了几条来自“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短信,法院通知他有关纠纷案件的信息。他表示,自己没有理会这些短信。他还表示,由于不熟悉智能手机和不懂法律流程,在朋友的帮助下查看了电子文件,发现原告要求他返还1000元车费——这是《民事起诉状》中提到的,当时车费为10元,原告要求王铭返还1000元。郭家的代理律师解释说,当时金额尚未确定,“申请调查令时先要有起诉状,不一定要确定金额,后面可以修改。”

更早之前,今年4月,王铭表示还接到过一个自称“交通委”的电话,询问他是否有多收他人钱。“我说什么钱啊,他说多收几百。”王铭说,他平时都在平台上接单,很少进行线下交易,而那次金额较大,他很快意识到是在说郭富那趟,“我说他这是套现”,对方表示知道了,然后挂了电话。

7月25日10点多至17点多,王铭至少给法院打了十几二十个电话,但要么没人接,要么接线员告诉他法官正在开庭。据王铭提供的汇款凭条,7月25日下午13点左右,他向法院短信中指定的账户转去1000元,并附有案件号“(2025)沪0112民初X号”。随后,他在上海法院“案沪通”系统上给法官留言称:

“……自3月份以来,事件已过去许久,关于套现的议题也就不再提及。金额有限,最近两天未能与你取得联系,因此直接将1000元汇入贵法院指定的账户。关于诉讼,胜负并不重要,关键在于他人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只要事情得到妥善处理即可……”

王铭对于对方诉讼的目的是要求他支付款项有着自己的看法。在他看来,一旦将对方索要的金额转账,案件便可视为结束。在7月29日的通话中,他这样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我深思熟虑后,觉得这场庭审没有必要再进行,我直接汇去了1000元,我说没关系,就当是我没给。”

另外,王铭提到自己曾主动尝试联系媒体。他在7月27日和28日连续两天向当地都市报拨打了6次电话,但均未成功接通。28日,他前往电视台,被告知无法为他撰写澄清声明,只能自行撰写。因此,他从7月29日中午开始着手手写澄清声明(但尚未完成)。

自将法院的固定电话加入通讯白名单之后,该人士于30日早晨接到法官助理的来电,要求其签署电子文件,并告知他可以远程参与视频庭审。他同意了,并向对方详细描述了事件经过,强调“我与法院陈述的情况与你所听到的完全一致。”

案件于7月16日在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外高桥法庭审理,但司机并未出席。目前,该案件正处于等待下一次开庭的状态。到了7月31日,郭伟从律师那里得知,法院询问如果司机支付赔偿金,是否可以撤销诉讼。郭伟回应说:“这不可能,我必须见到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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