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21岁主播疑遭外墙脱落砸亡,家属确认,正处理意外,社会关注。

图片[1]-长沙21岁主播疑遭外墙脱落砸亡,家属确认,正处理意外,社会关注。-春天资源分享网

高空之祸,再度降临人间。8月1日夜晚,长沙城上空,一场突如其来的悲剧在上演。一名花季少女,在行至开福区北辰三角洲小区E3区天桥路段时,不幸遭遇了来自高空的致命袭击,香消玉殒。翌日,8月2日,记者怀着沉重的心情抵达现场,只见事发地已被严密的围挡和警戒线封锁,物业安保人员正严谨地维护着秩序。而警方则动用了无人机,在空中进行细致的取证工作,力求揭开这起坠物事件的真相。

在繁华街角对面的那家商铺内,工作人员面色凝重地叙述着,那是一幕血色记忆,8月1日的黄昏时分,悲剧便在此上演。警笛声如利箭破空,迅速划破夜幕,抵达了事发现场。死者的父亲,悲痛欲绝,正于派出所与警方携手,共同揭开真相的面纱。而其家人,亦步履沉重,来到现场,试图在斑驳的现场中寻找一丝慰藉。

死者的伯伯,语气中带着难以掩饰的哀伤,透露着侄女的生平。那是一位风华正茂的21岁女孩,怀抱梦想,成为一名主播,与父亲同住在这座温馨的小区内。然而,就在那晚,她外出漫步,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如晴天霹雳,将她无情地夺走。目前,调查结果初步指向,或许是外墙脱落的水泥块,无情地砸向了这位年轻的生命。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李健律师,对此事进行了法律解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若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附着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且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无法证明自身无过错,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赔偿之后,若存在其他责任人,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有权向其追偿。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若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侵权人将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除能证明自身非侵权人外,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需给予补偿。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预防此类事故的发生。若未履行此义务,将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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