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广西防城港市委市政府的调查组发布通报,揭示了一段扑朔迷离的真相。原来,那位驾驶奔驰的女司机侯某某,并非公众所误以为的公职人员。在她出示的证件中,竟是她丈夫黎某的行政执法证,而黎某,正是身披火焰蓝袍的消防英雄。
奔驰女司机一挥手,出示证件,竟试图以执法者之姿,迫使对方司机让道。这一幕,如同戏剧般上演,视频截图在网络上迅速流传,引发了公众的热议。
在接受澎湃新闻的专访中,北京律师陈永福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位‘奔驰女’公然‘亮证’,冒充执法人员,其行径恐怕已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而黎某,这位持有行政执法证的男子,其证件竟被妻子随意取用,若系保管不慎,则违反了证件管理规定和公职人员纪律;若系有意为之,以图便利,则涉嫌滥用职权。
这起“亮证逼退让路”的事件,犹如一颗重磅炸弹,于2025年7月22日在防城区江山镇的狭窄村道上引爆。李某某驾车而行,与驾驶黑色奔驰SUV的侯某某因会车问题发生争执。侯某某随即从车上取出一本印有“行政执法”字样的证件,向李某某亮出,强硬要求对方让路。这段视频一经网络传播,便引发了轩然大波。
官方通报显示,侯某某,这位民营企业的员工,并非公职人员。事发时,她手持的,正是丈夫黎某的行政执法证。黎某,身为上思县某镇消防救援站的二级消防士,其证件却落得如此下场。侯某某声称,她此举只是为了吓唬对方,迫使对方退让。而那本证件,正是黎某随意放置在车上的,未曾料到,这竟成了引发一系列事件的导火索。
黎某,这位二级消防士,究竟是怎样的身份和级别?为何能持有行政执法证?二级消防士,是消防救援衔中的一种,用以表明消防救援人员的身份和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消防救援衔分为管理指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员三类。其中,二级消防士位列消防员第五级。
我国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对辖区内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而执法人员在执行检查时,必须出示证件。2025年1月,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的《消防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亦规定,消防执法人员必须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在法定权限内履行相关职责。这起事件,无疑是对这一规定的严峻考验。在接受澎湃新闻的独家专访中,北京峰璟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陈永福深刻剖析了这一事件的法律层面。他指出,消防员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其执法证件不仅是身份的象征,更是权力运行的凭证,其使用范围严格限定在公务执行之际。
陈永福律师直言,“奔驰女”公然僭越界限,假借丈夫的行政执法证,若此行为仅止于炫耀、恫吓或获取微末便利,尚未酿成严重后果,其行径已然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可视具体情况对其施以拘留、罚款等惩戒;若其利用丈夫的执法证件从事招摇撞骗等违法活动,则其行为可能已触及盗用身份证件、诈骗等刑事犯罪的红线。
至于“奔驰女”的丈夫,消防员黎某,陈永福律师表示,若黎某只是疏于保管,导致证件落入妻子之手,其行为固然违背了证件管理规定和公职人员的基本纪律;若黎某明知故犯,故意将执法证放置于妻子私家车上,默许或纵容妻子使用,意图为妻子谋取便利,其行为便涉嫌滥用职权;若其妻子涉嫌刑事犯罪,黎某的行为亦可能涉嫌帮助犯罪或构成共同犯罪。
目前,黎某正面临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立案调查。调查组在通报中强调,将对违纪违法、失职失责的涉事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并致力于改善干部的纪律作风与素质能力,持续提高依法行政和化解矛盾的能力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