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对于网友就录取通知书措辞所提出的意见表示感激。

图片[1]-北京大学对于网友就录取通知书措辞所提出的意见表示感激。-春天资源分享网

8月6日,一则关于北京大学录取通知书中语句问题的帖子在网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位网友指出,录取通知书中“我校决定录取你入xx学院(系)专业学习”这句话存在句式杂糅的问题,因为“决定”、“录取”、“入”、“学习”等多个动词同时使用,且“录取”不能直接接兼语结构,因此建议修改为“我校决定录取你为xx学院(系)专业学生”。

另外,通知书中“请你准时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凭本通知书到校报到”这句话存在语序不当和用词不当的问题:首先,“准时”作为状语应该放在谓语“到校报到”之前,而不是时间状语之前;其次,“准时”通常对应具体时间点,而“八月十八日”指的是一天的时间范围,因此建议将“准时”改为“按时”,并将表述调整为“请你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凭本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

对于网友的质疑,8月6日,记者向北京大学进行了咨询,工作人员表示感谢网友提出的建议,并将及时向学校招生办反映相关情况,并研究如何进行改进。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张三夕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两处表述虽然不是严重的语病,但确实存在不够简洁通顺的问题。他强调,公文类文本应当注重简洁明了,避免读起来不顺畅,尽管此次争议中的表述没有大错,但确实有改进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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