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关于血脉深情与承诺坚守的法庭剧正在紧张上演。在这场对决中,一位母亲,为了换取女儿的贴心照料,毅然决然地付出了490万的沉甸甸代价,却因一纸租金之辩,将女儿推上了法庭。
2023年12月21日,靳某与女儿吕某签署了一份承载着深厚情感的协议。协议中,字字珠玑,透露着母亲对女儿无私的信任与期许:“鉴于我年岁已高,体弱多病,急需子女的贴心照料,于是与女儿吕某商议,让她放下广州的繁华,回归北京,陪伴在我身边。我们达成共识,将出售位于西三旗某小区的两居室所得的490万元房款,悉数赠予吕某,以弥补她辞去工作后的经济困境。吕某作为我的法定监护人,应承担赡养之责,为我支付一切养老费用,包括医疗、房租及其他合理开销,直至我生命的最后一刻。此协议不得随意解除。”
然而,岁月无情,人心易变。靳某却在这份承诺的沃土上萌生了退意,她将女儿吕某推上了法庭,状告其违背赡养之约,要求返还490万元。
在庭审中,靳某情绪激动,诉说着心中的委屈:“2021年4月,我卖掉了自己的房子,将490万元房款分文未留地交付于吕某,以补偿她放弃工作后的损失。然而,吕某却并未履行赡养之责,反而与我反目成仇。”吕某则矢口否认,表示自2021年回到北京后,她一直默默守护在母亲身边,为母亲购买生活必需品、支付房租,承担母亲生病、住院、请保姆等费用,尽到了一个女儿应尽的赡养义务。
为了佐证自己的说法,吕某拿出了母亲的遗嘱,证明母亲曾同意将房产赠予她,且未提及将理财利息给予母亲。而靳某则拿出了与吕某之间日常沟通的微信记录,试图证明吕某并未履行赡养之责。双方各执一词,法庭陷入了一场关于亲情与责任的较量。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女儿吕某应履行约定的赡养责任。这起案件引发了人们对赡养义务和亲情关系的深思。二审终裁,女儿须归还480万。回顾一审之判,靳某与吕某于2023年12月21日签订的协议中,靳某慷慨地将售房之款490万元托付于吕某,其前提是吕某需肩负起靳某的养老重任,包括但不限于房租等日常开销。鉴于吕某身为靳某的亲生骨肉,依照法律,她理应承担赡养之责;同时,作为协议的一方,吕某亦肩负着履行赡养承诺的重任。吕某需出示有力证据,以证明其已尽到了一般社会标准下的赡养义务。
这场关于亲情与责任的较量,终究尘埃落定。然而,在这场风波中,母亲对女儿的信任与女儿对母亲的孝顺,是否还能在岁月的长河中熠熠生辉?遗憾的是,吕某未能提供任何有力证据,以证实其已切实履行了应尽的赡养之责。现有证据显示,吕某因靳某未能如约退还养老院费用,致使其未能如期支付上庄房屋的租金,第二、三季度租金的逾期支付,已是铁证如山。经法院对靳某与吕某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综合考量,最终认定吕某的行为已违背了对赠与人的赡养义务。鉴于此,法院判定支持靳某撤销2023年12月21日所签订的协议,并批准其要求吕某返还490万元的诉讼请求。
据此,一审法院作出如下裁决:终止靳某与吕某于2023年12月21日所签订的协议;吕某需全额退还靳某490万元。
然而,在第一审判决揭晓后,吕某对此结果表示不满,遂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靳某实际支付给吕某的金额为480万元。二审法院认为,根据协议约定,吕某有义务承担赡养责任,并支付全部养老费用。但吕某在支付养老费用过程中,未能履行支付房屋租金的义务,违反了赠与合同中的相关规定,靳某请求撤销赠与,既有事实基础,也有法律依据,理应得到支持。一审法院对返还款项的认定存在偏差,法院依法予以纠正。
综上所述,吕某的上诉请求部分成立。终审法院作出如下判决:维持一审民事判决中关于解除协议的第一项;撤销一审民事判决中关于返还款项的第二项;吕某需返还靳某4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