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场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需对53只家禽进行分割。对此,法官幽默地建议,若家中多出一只鸡,不妨先将其宰食,待食后继续处理离婚事宜。”

图片[1]-“在一场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需对53只家禽进行分割。对此,法官幽默地建议,若家中多出一只鸡,不妨先将其宰食,待食后继续处理离婚事宜。”-春天资源分享网

近日,在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法庭,发生了一起颇具特色的家禽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案。这场纠纷的焦点并非房产或存款,而是53只共同养育的家禽。鸡鸣鹅叫,鸭舞其中,29只鸡、22只鹅与2只鸭子,各展其态,却终究难逃被分割的命运。

家禽分割的难题,就像是一场“奇数游戏”。家禽们大小不一,总数又为单数。在这场纠纷中,法官陈茜展现出了她的智慧,巧妙地解决了这一难题。在陈茜的斡旋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共识:家禽平均分配,而那只孤零零的鸡,则成了双方共煮的“散伙饭”。

今年五月,杨大哥(化名)将涂大姐(化名)诉至法庭,婚姻走到了尽头。两人均为农村出身,以农耕与养殖为生计,男方农闲时亦会外出打零工。除了自家的农村自建房,他们并无其他大宗财产。由于不属于同一村村民,按照农村规定,带宅基地的自建房只能由本村村民拥有,因此房屋并未成为分割的焦点。

家禽的分割,成为了调解的关键。涂大姐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声称自己亲手喂养了几只大鹅,而杨大哥则反驳,称自己也悉心照料了小鹅与鸡鸭,理应各得一半。双方对家禽数量无异议,却都认为自己付出的更多。

面对大小不一的家禽与单数难题,法官陈茜提出了一个巧妙的方案:或按大鹅3只、小鹅8只均分鹅群,或按市场价折算差价;平分2只鸭子。对于29只鸡的单数问题,陈茜建议平均分配,剩余的鸡则作为“散伙饭”共同烹饪,或由要鸡的一方给予对方补偿。

最终,双方同意烹饪那只鸡,再行办理离婚手续。陈茜解释道,农村家禽分割,应充分考虑生长周期与喂养成本,不能简单以数量论英雄。这种“实物分割+情感疏导”的调解方式,尤其适用于农村家事纠纷。

此案折射出当前农村离婚案件的新特点:财产构成虽简单,但情感纠葛却错综复杂。双方自行协商无果,求助于长辈调解亦成效甚微。来到法院时,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一纸判决,而是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尽管对簿公堂,双方仍保持着基本的情谊。男方将女方带到法院,调解结束后也同意将其送回。陈茜建议双方可协商房屋使用权,保持经济独立的同时互相照应,双方对此亦无异议。这场家禽分割的离婚纠纷,最终以和谐的方式画上了句号,也让人感叹法律的公正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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